今天要說說 良民證

有計畫出國去當類似保母工作的要注意喔!

可以去申請良民證喔! 證明你沒有犯罪紀錄喔

我說說我辦的過程 可是我第一次進警察局(我超乖乖地)

應該準備以下

1.申請書1份。
2.應備證明文件:
(1)本國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持戶口名簿辦理者需另出示有相片之證件)。
(2)大陸港澳地區居民: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其他相關證件正本。
(3)外國人:護照或外僑居留證正本。
(4)正本驗畢歸還,需加註英文姓名者,請另檢附護照基本資料頁正本或影本。
3.證書費:
(1)國內申請:每份新臺幣100元,可報值郵寄至本局,或至郵局購買匯票,戶名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2)國外郵寄申請:每份美元7元(港澳地區每份美元6元)(均限紙鈔,己含國際航空掛號郵資)。
4.非本人申請者,請另檢附申請人印章或經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之委託書1份(申請書上備有委託書欄位),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當初沒有準備就衝進去 也剛好是人家休息時間 (休息時間 1130-1330)

只好下午再去一次搂~ 不過貼心警察先生跟我再說一次需準備文件

不過比較特別的是 需準備26元 因為需要把文件寄到板橋之後再寄到家裡

如果大家很趕時間的話 是可以自己去板橋辦理喔! 

基本上如果需辦理國外的良民證 要提供護照影本 也需要帶正本查核 

但實在臨時 還是再次麻煩警察先生 好感謝壓~

過一星期後~ 就拿到摟~

基本上沒有所謂的英文版 就是有中英文的良民證

一直以為是一個本子 但其實就是一張紙 所以不要誤會摟~

 

申辦方式有很多 但是要注意如果要去警察局

記得要找分局 不可以找派出所 是不同的單位喔! 

 

希望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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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y Ari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